按照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规定,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于即日起受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失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在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县市区申报时间和程序按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执行。
只要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自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初级工补贴元、中级工补贴元、高级工补贴元。
三、个人申报程序: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身份证,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对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同时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四、市本级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