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专职心理教师1名。
选拔基本条件
01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应为全国统招统分的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
3.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关爱学生,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专业精神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4.委培生、定向生和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申报;
5.年龄不超过31周岁(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高等教育阶段具有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等经历,或拥有心理咨询师、生涯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7.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8.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9.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正式录用;
10.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招聘名额及要求
02
1.招聘名额:1名。
2.专业要求:心理学类(临床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精神卫生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选拔方式和程序
03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心理测查、政审、体检、上岗实习、学校审议、学校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待遇和保障
04
入校后聘用为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学校提供国家级的高质量培训平台,为专业能力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05
符合应聘条件的海内外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和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和《北京师范大学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电子版(见文末),申请表和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或院系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扫描件和《应聘申请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电子邮件命名格式:北师大年专职心理教师聘材料(姓名+学校);
附件命名格式:1.《个人简历+姓名+学校》2.《毕业生推荐表+姓名+学校》3.《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姓名+学校》4.《北京师范大学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姓名+学校》。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年4月15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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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牛小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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